移民申请中的证据、材料的收集与运用

韩满琦移民律师

外国人要想移民美国,都要向美国政府的有关部门递交材料,才有可能获得批准。所提交的材料除了因案件的不同所提交不同的表格外,还要提交相关的证据。

在亲属移民类中,所提交的材料中必须包括能证明亲属关系的证据(例如结婚证、出生证等)以及经济担保证明。另外,如果是美国公民帮其配偶申请移民,为了防止婚姻欺诈,移民局还将仔细审查能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必须提供充足的材料证明真实婚姻关系的存在。例如:夫妻共同银行帐号,共同动产、不动产所有权,共同汽车保险、健康保险,共同信用卡帐号,水费、电费、电话费收据等等。

在职业移民中,根据类别的不同,所要求提供的材料也不同。例如:特殊技能人才、杰出教授/研究人员、国家利益豁免等类申请,当事人要提交相关专业人士所写的推荐信。推荐信一般提供5到7封即可。推荐信除了请与当事人共事过的专业人士撰写外,也要请没有与当事人共过事的专业人士来写。例如请当事人在参加专业学术会议时认识的人或平时探讨过专业问题的非共事的专业人士。根本不认识当事人,而只是通过当事人发表的专业成果了解当事人的工作成就的本领域人士,也可以为当事人写推荐信。在移民官员的眼里,这些没有与当事人共事过的人的评价更客观、公证。因而说服力也最强。

特殊技能人才、杰出教授/研究人员、国家利益豁免等类申请中,一般当事人要提交有关当事人所取得成就的证据。并不是所有材料都是有力证据。例如以下材料一般不会有很强的证明力:学生奖学金,雇主所颁发给当事人的奖项(例如先进/杰出工作奖),助教奖,入学时名列前茅的证据(例如GRE满分或GPA最高等)。

另外,职业移民中需要雇主支持的申请,还要证明雇主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支付雇员。如果雇主是大学或大公司,移民局审查时相对宽松。但是,对於小企业、小公司而言,雇主要将其经营状况、资产情况及税表等材料准备齐全。小企业、小公司所支持的I-140被拒,往往因为支付能力不够。

总之,美国移民法纷繁复杂。不同案件有不同的要求,相应地,准备材料,运用证据时也不同。因而,在申请时就要提交全面、充足的证据以确保案件能迅速地、成功地得到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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