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美国公民配偶的移民签证和K签证的几个问题

韩满琦移民律师

亲属移民中,没有绿卡排期限制的除了美国公民的父母、未婚的未成年子女外,还有美国公民的配偶。身在美国境外的美国公民的配偶入境美国的最普遍的两种途径一是持移民签证入境,另外是持K-3签证入境。

一般而言,办理移民签证的时间长于办理K-3签证的时间,但是,K-3签证的花费 要高于移民签证。持移民签证的配偶入境时如果结婚时间少于两年,将会取得临时绿卡。两年后,还要申请转为永久绿卡。而K-3签证是非移民签证,美国公民的配偶入境后是K-3身份。移民局不会自动发给绿卡。美国公民的配偶必须要向移民局递交绿卡申请。绿卡申请批准时,如果结婚不满两年,则取得有条件绿卡。两年后,还要申请永久绿卡。

值得注意的是,持K-3签证入境的美国公民的配偶,一定要尽快申请绿卡。有人以 为持K-3签证入境美国后,将自动获得绿卡。有人将K-3签证误认为移民签证,入境美国 后对自己的身份不闻不问。有的人因种种原因婚姻破裂而与美国公民离婚。才发现自己不但不是美国永久居民,而且丧失了K-3身份并在美国非法居留。即使有的人幸运地找到自 己所爱,与别的美国公民重新组织家庭。一般而言,也不能在美国国内转换身份。

与K-3相似的非移民签证还有K-1签证。不过,K-1签证是签发给美国公民的未婚 夫/妻。持K-1未婚夫/妻签证入境美国的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必须在入境90天之内与帮其 申请K-1签证的美国公民结婚、申请绿卡。如果持K-1签证入境的未婚夫/妻入境后发现 该美国公民不是自己所爱而决定不与其结婚。而是逗留在美国境内重新寻找自己所爱时,即使所找到的新爱是美国公民并和其结了婚,一般而言,该外国人也不能依靠其美国公民配偶在美国国内转成绿卡身份。

所以说,K-1和K-3签证不同于其它非移民签证。一般而言,持K-1或K-3签证入境 美国的外国人必须要靠与帮其取得K-1和K-3签证的美国公民的婚姻才能转成绿卡身份。 而且,持K-1或K-3签证入境美国的外国人,也不可以在美国国内转成其它非移民身份 (例如:F-1学生身份、H-1B工作身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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