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配偶的绿卡申请
韩满琦移民律师
美国公民配偶的绿卡申请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1、美国公民的配偶已经在美国国内,如果该配偶是合法进入美国的,可以在美国国内申请绿卡。
2、美国公民的配偶在美国国外,美国公民可以帮其申请移民签证。外国配偶持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取得绿卡。
3、美国公民的配偶在美国国外,美国公民可以帮其申请K-3签证。外国配偶持K-3签证进入美国,再申请绿卡。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外国配偶在取得绿卡时,结婚时间不满两年,所取得的是有条件绿卡。在两年期满时,要向移民局递交申请,要求转为永久绿卡。递交申请时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
1、夫妻双方共同递交申请。
2、外国配偶自己单方面递交申请。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美国公民配偶死亡,外国配偶与美国公民离婚,外国配偶被美国公民所虐待,或将外国配偶递解出境将会造成极端困难。
因与美国公民的婚姻而申请有条件绿卡,或申请将有条件绿卡转为永久绿卡,甚至在申请公民入籍时,美国移民局常常质疑的是外国配偶与美国公民婚姻的真实性。为了证明自己与美国公民的婚姻是真实的,外国配偶在平时就要注意收集有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而且要将收集到的证据妥善地保留多年。